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收运车辆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城运情况生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超恒久国债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接纳资格后审的方法进行果真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收运车辆一期;
2.2项目编号:JLZSZB24-183
2.3招标规模:购置8吨生活垃圾收运车4辆;4.5吨生活垃圾收运车15辆;4.5吨生活垃圾压缩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所在:吉林省长春市,投标人卖力将设备宁静完好运抵交货所在(设备在途的一切危害及包装、运输、包管、卸货、税费等用度由投标人担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交货期:中标之日起30日内至少完成一半及以上设备的供货并包管经招标人验收及格;剩余设备在中标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并包管经招标人验收及格;
2.6质量标准:切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及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制造商或署理商),具备担负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同一品牌的车辆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或署理商一方加入投标,若生产制造商和署理商同时加入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车辆,仅能委托一个署理商加入投标。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质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建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建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允许。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建立的,只提供建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允许书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纪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保存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入投标。单位卖力人为同一人或者保存控股、治理关系的差别单位,不得加入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划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所在: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4.3 方法: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质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制造商授权书(署理商提供)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缺乏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所在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所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凭据有关划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包管金。
六.宣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效劳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OG真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宣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春城运情况生长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 话:0431-80519336
招标署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孙致阳
电话:0431-81132579